原標題:重要通知!即日起,境外入淄人員隔離產生相關費用由個人支付
近日,淄博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轉發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發的《境外入魯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診療隔離相關費用的規定》通知,同時對境外入淄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診療隔離相關費用規定進行了明確,本規定自3月18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在境外入淄人員新冠肺炎診療費用方面,境外入淄人員輸入病例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確診和疑似患者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境外入淄人員在醫療機構留觀期間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符合基本醫保規定的,按照規定予以支付;境外入淄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應按合同及時支付;對于境外入淄人員輸入病例中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人員,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可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實行醫療救助。
而對于境外入淄人員隔離費用,通知要求,對來自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來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的,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個人支付;對集中隔離人員隔離期間發生的住宿費和餐費,由實施隔離地按照不高于去年同期費用標準的原則,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對確有困難的人員,由各市確認后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對集中隔離人員隔離期間與疫情防控無關的其他費用,由被隔離人員自行承擔;對于運往集中隔離點的交通費用,由各地政府統一承擔。
同時,各地要切實做好被隔離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強日常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做好臺賬登記,嚴格按規定承擔相關費用,嚴禁向被隔離人員亂收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樊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