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沂全面開展禁種鏟毒專項行動,持續到6月中旬

  15日上午9點,臨沂市召開禁毒新聞發布會,對2020年全市禁種鏟毒專項行動開展內容及禁種鏟毒工作進行總體部署。

  臨沂市禁毒委副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杜以方,臨沂市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辦主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刑科所所長蔡純良同志介紹了2020年全市禁種鏟毒專項行動開展內容及禁種鏟毒工作總體部署情況,市委宣傳部四級調研員張曉波主持。

  會議分析了當前禁種鏟毒工作面臨的形式,決定自4月10日起至6月中旬在全市開展禁種鏟毒專項行動,并對禁種宣傳、踏查鏟毒、打擊懲處、重點整治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和幼苗。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包括播種、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獲等一系列行為)。

  三、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或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強制鏟除。

  四、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自覺主動鏟除已播種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五、對積極檢舉揭發、協助收繳毒品原植物種子、舉報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的,經查證屬實后,市禁毒辦對舉報人視情況予以500元到10000元獎勵,并嚴格為其保密。對包庇袒護違法犯罪行為,為違法犯罪通風報信、開脫罪責的,堅決依法嚴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