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像網購一樣作評價 山東政務服務建立“好差評”考評機制(附四種評價渠道)
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8日訊 5月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山東省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依托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管理體系;加快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評價對象、服務渠道全覆蓋,做到每個辦事企業和群眾都能自愿自主真實參與評價,每個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均可評價,每個政務服務機構、平臺和工作人員都接受評價,好評長項繼續加強,差評弱項得到整改,促進企業和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評價、政府部門及時改進的良性互動,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質量。
政務服務滿不滿意?市民的“好差評”說了算
評價主體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評價對象為在線上線下服務大廳、中心、站點、窗口依托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的業務系統、熱線電話平臺、移動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提供各類政務服務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方案指出,依托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由評價主體通過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體服務窗口、各類政務服務平臺進行在線或現場評價,共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5個評價等級,后兩個等級為差評。各市、各部門負責匯總管理本市、本部門政務服務評價數據,評價數據實時對接和全量上報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
如何評價?四種渠道→
現場服務“一次一評”。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在服務窗口醒目位置張貼靜態二維碼,方便辦事企業和群眾自主評價。基層服務點等暫不具備條件的,應提供書面評價表格,并按照要求將數據歸集,于5個工作日內上傳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沒有在服務現場作出評價的企業和群眾可在自辦事當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充評價。
網上服務“一事一評”。省和各市政務服務平臺、部門辦事服務系統要統一接入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利用統一“好差評”評價頁面,完整采集、實時報送辦件數據和評價數據。
社會各界“綜合點評”。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通過意見箱、12345熱線電話、監督平臺、電子郵箱等多種渠道和方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綜合性評價。
政府部門“監督查評”。各級、各部門開展政務服務調查,應及時了解政策知悉度、辦事便利度、服務滿意度等情況。適時抽取參與評價的企業和群眾,開展回訪調查,評估結果作為改進政務服務的重要依據。
政務服務“好差評”情況納入績效評價
方案指出,強化差評整改,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差評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收到差評和投訴后,按照“誰辦理、誰負責”的原則,由業務辦理單位第一時間安排專人回訪核實。對情況清楚、訴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對情況復雜、一時難以解決的,說明理由,建立臺賬,限期整改;對缺乏法定依據的,做好解釋說明。核實為誤評或惡意評價的,評價結果不予采納。核實整改情況要通過適當方式,及時向企業和群眾反饋,確保差評件件有整改、有反饋。做好差評回訪整改情況記錄,實名差評回訪率要達到100%。
健全政務服務獎懲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政務服務“好差評”情況納入績效評價。根據企業和群眾評價滿意度,對有關單位和人員,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獎懲,并作為年終政務服務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反復被差評、投訴,故意刁難甚至打擊報復企業和群眾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及時查處刷“好評”或惡意差評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好差評”結果真實、客觀、準確。
公開政務服務評價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將政務服務情況、企業群眾評價、差評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廣泛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對造成不良影響的案例,要進行內部通報,必要時進行媒體曝光,推動形成愿評、敢評、評了管用的社會共識。
閃電新聞記者 高亞南 柴慧娟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