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承租濟南直管非住宅中經營用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日前濟南再發“減租禮包”。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5月至12月的租金,對個體工商戶減半收取8月至12月的租金。

  為進一步支持承租濟南市直管公房(非住宅)的租戶積極應對因疫情造成的生產經營困難,促進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健康發展,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臺《關于進一步減免直管公房( 非住宅)租金促進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通知》。

  根據通知,本次減免適用于承租濟南直管非住宅中經營用房(僅限工商用房和生產性用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5月至12月的租金,對個體工商戶減半收取8月至12月的租金。租賃合同在今年年底前到期的,房租減免截止日期為租賃合同到期日。各房產經營公司可根據租金減免情況向本級政府部門申請適當財政補貼。

  結合直管公房租賃合同及房租交納實際,采取抵、退、延、減等方式實施房租減免。對于已繳納租金且合同到期需退租的,按實際退還應享受的租金減免部分;對于尚未繳納租金的,可適當延后至疫情結束后且直接按應享受減免標準繳納租金。此前,濟南就曾對承租非住宅類直管公房(僅限工商用房和生產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進行過租金減免。明確今年2、3月的租金予以免收,4月的租金減半收取。(史尚靜)(完)

  (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