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突出了改革撥款結構、強化績效引導、優化競爭分配三大特點,以“績效引導、競爭分配、分類實施、全面推進”為基本原則,將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由原“學生定額撥款+項目撥款”管理模式,優化調整為“基礎撥款+績效撥款+競爭性項目撥款”政策框架。在重構高等教育競爭性項目支出體系上,分類設置了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建設、人才創新發展等5類項目,嚴格規范競爭性項目遴選方式和流程,聚焦一流大學、優勢學科專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突出“扶優、扶強、扶特”,發揮重大項目全局性、導向性、牽引性作用,激發高校競爭活力和內生動力。
(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