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7月13日,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今年第4期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抽檢通告,經核查確認,標示15家生產企業(配制單位)的14個品種共16批次藥品,經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

  相關藥品監管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產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有關生產企業(配制單位)、被抽樣單位依法嚴肅查處。省藥監局強調,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及相應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相關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其查明問題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切實消除風險隱患。

  (青報全媒體記者 傅春曉)

  附:

  16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