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某藥品連鎖有限公司哄抬物價案。2020年2月2日,執法人員根據多起投訴舉報線索對青島某藥品連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查實,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以進價45元/只購進“某型防霾口罩”及“微氧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抬高至139元/只銷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公司處罰款230萬元。該案為疫情期間全省“哄抬價格”第一大案,入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典型案例。

  青島某咨詢公司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案。2020年5月12日,執法人員對市北區某項目售樓處執法檢查時發現,置業顧問王某某正在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資料撥打消費者電話,推銷該樓盤商業信息。經調查查實,負責本樓盤項目銷售的某公司,存有270名登記在其他樓盤項目的消費者個人資料,構成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當事公司處罰款5萬元。該案為全省查處首起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案件。

  山東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根據省抽不合格《檢驗報告》,山東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檢驗報告所載批次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0年6月15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責令當事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罰沒款7萬余元。

  集中查處假冒某品牌口罩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市場監管局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集中優勢執法力量嚴查假冒口罩違法行為,查獲5起假冒某品牌口罩案,查獲假冒口罩10萬余只,違法經營額達140余萬元。依據《商標法》,對其中的3起案件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假冒口罩1萬余只,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5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因違法經營數額較大涉嫌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起,并協助公安機關搗毀了3個售假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

  韓某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2020年4月14日,接到青島市公安局提供的線索,市北區韓某經營的觀賞魚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市市場監管局立即聯合森林公安、園林等部門對該店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查獲蛛類、蜥蜴類、龜類、蛙類、蠑螈類、蝎類等野生動物共11個種類、計86只,當事人韓某無法提供上述野生動物的合法來源證明。經鑒定,3只麗紋攀蜥、13只烏龜、13只中華花龜、25只疣尾蜥虎等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2020年5月,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54只野生動物并處罰款5500元。該案為全市查處首起非法出售野生動物案件,入選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典型案例。

 ?。ㄇ鄭u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