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東營黨建網發布公告,公布了河口區事業單位“優才回引計劃”有關事項。

  河口區關于實施事業單位“優才回引計劃”的公告為吸引集聚河口籍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河口、奉獻河口,為實現河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根據《河口區事業單位“優才回引計劃”實施方案(試行)》(東河人組發〔2020〕7號),現就“優才回引計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1。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自愿轉為事業身份并安置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3。河口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備案)在冊教師和醫療護理人員。

  4。河口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5。河口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自愿轉為事業身份并安置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河口籍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編(備案)在冊教師和醫療護理人員。

  以上河口籍人員是指戶籍在河口和籍貫或原戶籍為河口的人員,包括勝利油田駐河口各單位。

  二、資格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過硬,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質良好,愛崗敬業,作風務實,清正廉潔。

  2。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或急需緊缺人才、副高級以上職稱以及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0周歲。

  3。學歷應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急需人才可放寬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相關專業急需人才優先考慮。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5.2007年以來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須為通過公務員公開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編制。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須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

  6。進入各類學校或醫療機構(公立醫院或鄉鎮衛生院)人員應具有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執業資格證。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10。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4)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錄用聘用的。

  三、安排原則

  (一)同級對口安置原則。

  (二)編制職數空缺引進原則。

  (三)服從組織調整原則。

  (四)政策待遇“就高”原則。

  四、引進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河口區事業單位“優才回引計劃”報名表》,連同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區委組織部。如果采用線上報名的方式,可先報送上述證件的彩色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根據職責分工,由組織部牽頭,會同編制、人社部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就安排意愿與申請人進行溝通。

  (三)推薦單位。資格審查合格的,由組織、人社等部門綜合考慮申請人工作意愿、專業特長、工作經歷等因素,提出推薦單位建議。

  (四)考察體檢。主管部門聯合引才單位對擬引進人才進行考察,對其檔案進行嚴格審核。組織人事部門對考察人選干部檔案進行復審。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擬引進人才進行體檢。考察時,被考察人需提供由任職所在地相關部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的同意調動證明,當地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等有關材料。

  (五)調動入職。考察、體檢合格的,按照審批權限和相關程序辦理人員調動手續。引進人才在河口區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五、報名時間、方式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長期有效,同時長期接受來電來信咨詢。報名時,請將個人申請材料生成電子文檔,按要求發送到指定郵箱,也可將所需材料打印后持紙質版到現場報名。

  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河口區委組織部會同中共河口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河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地址:東營市河口區黨政辦公樓815室電話:0546-3663669

  郵箱:hkzzb@163.com

  河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3日

  (來源:燈塔-東營黨建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