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1日訊 家住濟南市濟陽區的劉某某企圖通過“假離婚”等方式來規避法院執行,以達到逃避義務的目的,在執行干警查明真相并準備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他才慌忙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近日,被執行人劉某某將15萬元交給申請人手中。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李某某駕駛電動車與劉某某駕駛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李某某死亡。經交警認定,李某某和劉某某對事故均負同等責任。劉某某拒絕賠償相關費用,百般無奈之下,李某某的妻子張某某向濟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院判決生效后,劉某某拒絕履行法律義務,張某某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2017年因不履行生效判決書將劉某某拘留一次,期滿釋放之后劉某某仍拒絕履行,案件進入終本程序。
但執行干警并沒有放下這個案子,先后多次到學校、教育局、不動產中心、住建委、開發商、公安局戶籍科、村委會等地調查了解情況,經調查發現:2017年9月劉某和前妻王某辦理離婚,離婚協議當中包括將劉某某名下的所有財產都轉移到王某名下,所有的債務由劉某承擔。之后,王某和劉某親叔叔家的弟弟共同出名購買金湖國際小區的118平米房屋。簽約后,王某將兩孩子從農村遷到購房地澄波湖小學上學。
執行干警查清財產及家庭成員信息后找到劉某某父親及村委會書記,為其講解法律知識及應承擔的后果,并告訴劉某某的父親劉某某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拒執罪。在巨大的威懾力下,劉某某和原告張某某達成調解協議,主動履行了全部義務,此案到此順利執結。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