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任命李剛為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日照市公安局局長。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高杰向李剛頒發任命書

  李剛帶領新任命的同志向憲法宣誓

  任命儀式前,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會議,宣布省委、市委關于李剛同志的任職決定:李剛同志提名為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任日照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修濰青,市委副書記李在武,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耿學偉,李剛同志,熊桂登同志出席會議并講話。省公安廳、市委組織部相關同志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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