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9月15日,菏澤曹縣電動車集中掛牌工作已經告一段路。9月16日起,曹縣交警開啟嚴查整治模式,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否則將面臨處罰。

  9月16日7點59分,在曹縣城區青菏路與學海路路口,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安某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路行駛被查。安某某稱自己也知道電動自行車不掛牌上路要罰款,但沒想到是真的,自己愿意接受處罰。

  執勤民警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條之規定進行處罰,開具大隊第一張非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登記的罰單。

  下一步,曹縣交警將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未掛牌行為查處行動,請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按照規定正確將車牌安裝在車后尾部并遵守交通法律規定安全文明出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千清 通訊員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