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自市人社部門獲悉,淄博市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提高啦!此次調整的人員都有哪些?各項待遇增加了多少錢?一起來看看吧!
職工傷殘津貼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標準增加。
生活護理費按《關于公布2020年度工傷保險相關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40號)規定的計發工 傷保險待遇基數進行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調整至3157元、2525.6元、1894.2元。根據《關于山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 〔2019〕33號)要求,我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及以后護理費暫按2019年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314元為基數計發,待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我市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后,再執行全省統一的生活護理費標準。
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按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淄博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