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周村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過程中,查到一名酒駕的駕駛員,這名駕駛員是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所持的B1B2駕駛證因此被吊銷。

  10月20日下午14:00時,周村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永安南路鄭家村路段例行交通違法行為檢查。一名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見有民警檢查后,突然右拐進了一條胡同。“不走尋常路”的駕駛員引起了民警的懷疑,隨即前往查找這名摩托車駕駛員。

  民警走進胡同后,看到有一輛二輪摩托車停在胡同的中段,一名臉色慌張的男子正往外走。當民警詢問車是不是他的,男子矢口否認。因為這條胡同只有一個出口,民警斷定該男子就是摩托車駕駛員。經過民警多次勸說教育,男子終于承認酒駕的事實。

  據駕駛員劉某交代,中午和朋友在飯店吃飯,期間喝了三瓶啤酒,想著飯店離家很近,幾分鐘就到了,就僥幸騎車上路了。沒想到剛出來飯店還不到100米,就看到了執勤的交警。本想拐進胡同躲避檢查,沒想到拐進去了才看到是條“死胡同”,“無路可走”的劉某只好鎖上車硬著頭皮往外走,結果和民警走了個對頭。

  被民警查處后,劉某一個勁的認錯,稱自己以開大貨車營生,去年有過一次酒駕,本來的A證降級成了B1B2證,如果這次再查出酒駕,自己的證就要吊銷了。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劉某雖然清楚的知道二次酒駕的后果,卻沒有吸取第一次酒駕的教訓。

  經檢測,劉某體內酒精含量是49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劉某將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原雪 通訊員 周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