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安市藍天工程指揮部下發的《泰安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獎懲辦法(修改稿)》(泰藍天指發〔2020〕1號)有關要求,2020年3月1日起,對各縣(市、區)、功能區和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變化率進行考核獎懲,每半月排名通報一次,每月考核獎懲一次,年終進行結算。 現將2020年10月綜合指數以及同比變化率排名及獎懲情況通報如下:
01 各縣(市、區)、功能區排名

02 泰城街道辦事處排名

03 80鄉鎮(街道)排名



04 獎懲情況
(一)縣(市、區)、功能區獎懲。2020年10月,東平縣、新泰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第一名、第二名,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高新區、泰山景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倒數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別上繳市級財政100萬元、50萬元。
(二)泰城街道辦事處獎懲。2020年10月,粥店、泰前2個街道辦事處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第一名、第二名,分別獎勵40萬元、30萬元;上高、徐家樓2個街道辦事處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倒數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別上繳市財政40萬元、30萬元。
(三)80鄉鎮(街道)獎懲。2020年10月,新泰市新汶街道辦事處、新泰市劉杜鎮、新泰市宮里鎮、東平縣東平街道辦事處、新泰市岳家莊鄉5個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別獎勵20萬元;泰山景區大津口鄉、新泰市石萊鎮、新泰市青云街道辦事處、新泰市龍廷鎮、新泰市泉溝鎮5個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第六至第十名,分別獎勵10萬元;東平縣大羊鎮、東平縣銀山鎮、東平縣接山鎮、泰山區邱家店鎮、新泰市樓德鎮5個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倒數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別上繳市財政20萬元;高新區良莊鎮、岱岳區滿莊鎮、東平縣梯門鎮、新泰市果都鎮、東平縣沙河站鎮5個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及同比改善率綜合排名分別為倒數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別上繳市財政10萬元。
來源:泰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