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各類法定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行為,切實減輕考生考試負擔,近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明確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有關部門、單位組織開展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置的職業資格和技能鑒定考試,相關收費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其中,中央和省聯合組織考試的筆試考試費標準,考試單位在國家考務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科加收不得超過50元;實踐技能操作以及考試時間較長、需要錄制視頻音頻等成本較高的特殊考試,由考試單位向省級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單獨申請收費標準。
目前,我省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職業資格、技能鑒定考試收費項目共計71項,其中資格類考試(播音員、教師、醫師、造價工程師等)58項,鑒定類考試(客貨運輸駕駛員、健康咨詢師、保安員等)13項。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嚴格審核管理相關收費,確保各項考試工作正常開展,維護考生正當權益。
(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