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山亭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褚松青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被告人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被告人褚松青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褚松青通過積極發展組織成員,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褚建峰、楊家善、褚福明、曹欣欣、孫斌、張慶珠、孔森、楊尚金、崔元國、劉平、王昭朋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通過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用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的在棗莊市薛城區興仁街道、臨城街道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經查,該組織實施尋釁滋事犯罪1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2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強迫交易犯罪2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虛假訴訟犯罪2起,詐騙、妨害作證、非法采礦犯罪各1起。


山亭區法院以被告人褚松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詐騙罪、妨害作證罪、非法采礦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六個月到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財產刑。

被告人李西建等6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
2015年10月,王昭朋(另案處理)在棗莊市高新區注冊成立山東聚萬經濟咨詢有限公司,并先后招攬被告人李西建、閆紹文、梁浩、孫紹全、王慎峰、張宜國等人加入該公司,從事高利放貸業務。聚萬公司以月息3分以上的利率對外放貸,在借款人無法按照約定支付高額利息、歸還本金的情況下,聚萬公司通過打電話、發微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催債,催債無果后,再由王昭朋帶領或者指使李西建、閆紹文等人,對借款人、擔保人員采取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或者辱罵、威脅、滋擾、跟蹤等軟暴力手段,逼迫對方履行還款義務,逐漸形成了以王昭朋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西建、王慎峰、孫紹全、閆紹文、張宜國、梁浩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9起、非法拘禁犯罪4起、敲詐勒索犯罪1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攫取非法經濟利益,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判決
山亭區法院以被告人李西建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其他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依法追繳非法所得,沒收作案工具。
這兩起涉黑涉惡案件的公開宣判,嚴厲打擊了黑惡勢力,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保障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目前,山亭法院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實現了“案件清結”,下一步,山亭法院將繼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挖嚴查黑惡“保護傘”,聚焦“打傘破網”“打財斷血”,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圓滿收官。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