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格重新公布。其中五星級物業服務基準價格,未配備電梯的收費標準是1.60元/平方米·月,配備電梯的收費標準是2.05元/平方米·月(含電梯運行費用0.45元)。具體收費標準(不含電梯運行費用)可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該價格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1月27日,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淄博市現行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格即將到期,為確保淄博市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有序進行,重新公布了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格,基準價格未做調整。
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服務質量、服務成本因素,實行分等級定價。具體收費標準(不含電梯運行費用)可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電梯運行費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通知》對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前期停車服務費、車位租賃費的收費標準也作出明確規定。車位租賃費、停車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
《通知》明確指出,物業服務收費應實行明碼標價。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及收費處,將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提供的物業服務的星級、服務標準、星級對應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具體收費項目及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以及政務服務熱線12345、物業公司的服務電話等相關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該價格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淄價字〔2018〕155號文件同時廢止。對違反價格和物業服務法律、法規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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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檢測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安全防范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服務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配備電梯的物業公共服務費中包含電梯運行費用(電梯日常運行所耗電費、日常維護及相關檢測等費用)。
(魯中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