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教育報

  本報訊(記者 孫軍)日前,青島市教育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為各學校開展家庭教育服務提供規范指導。

  《綱要》提出,將各學段生涯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導,建議家長通過經歷分享、帶領或鼓勵中小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等活動,讓學生從實踐應用的角度來思考自身應有的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培養適應未來發展的職業素養和創新創業能力。其中,小學階段側重幫助兒童發現自身的興趣愛好;初中段側重協同學校開展青少年生涯探索,拓展自我認識,樹立科學合理的成才觀;高中段側重引導青少年深化自我認知,增強青少年參與實踐和適應社會的意識與能力。

  《綱要》明確,建立家庭教育指導骨干隊伍,到2021年底,全市中小學每個年級至少配備一名兼(專)職家庭教育指導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計入工作量,在績效工資計算上予以傾斜,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教師評優評先機制。加大家庭教育指導教師專業化培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