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12月8日電(記者閆祥嶺)從生豬調運中非法獲利、從非洲豬瘟疫區非法販運生豬11萬余頭……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近日對被告人劉亭等36人涉黑案公開宣判,36名被告人一審被判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被告人劉亭為了控制生豬購銷市場,謀取經濟利益,通過不斷發展組織成員,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妨害公務、行賄、詐騙、妨害動植物檢疫、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劉亭為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宋玉偉、劉永、孫法剛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以“兄弟生豬調運站”“棗莊生益生豬購銷有限公司”為掩護,“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從生豬調運中非法獲利1198萬余元,其中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非洲豬瘟疫情期間,從外省疫區非法向山東大量販運生豬11萬余頭,銷售金額1.4億余元,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組織在生豬購銷行業內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涉及罪名12項、違法犯罪事實57起,其中僅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就達到24起;采取暴力、威脅手段打壓、驅趕競爭對手,在棗莊市臺兒莊區運河以南區域生豬銷售行業內形成壟斷地位,群眾敢怒不敢言;違反國家規定,從外省非洲豬瘟疫區販運生豬牟利,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以尋求檢疫便利,導致當地的生豬檢疫工作完全脫管,給百姓的食品安全帶來重大隱患。
通過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劉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3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8年不等的刑期和罰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