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劉某竟然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無證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上路。在進一步檢查中,民警還發(fā)現(xiàn)其駕駛證當前被計了27分,最終,駕駛員因無證駕駛被牡丹區(qū)交警罰款兩千元。

  11月6日,當日8時左右,牡丹區(qū)交警大隊黃河路中隊在重慶路開展貨車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大隊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在對一輛魯R Q7***牌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檢查,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guān)證件時,發(fā)現(xiàn)該駕駛員神情慌張,目光躲閃,始終拿不出證件。

  民警憑著多年的工作經(jīng)驗判斷,判斷該駕駛員一定有問題。民警隨即要求其拔下鑰匙、熄火,做進一步檢查。面對執(zhí)勤民警的盤問,駕駛員吞吞吐吐,稱自己沒有駕駛證。經(jīng)詢問,駕駛員劉某曾經(jīng)有A1A2證,2016年6月因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被查獲,由A2證降級為B1B2證,后經(jīng)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劉某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1B2,不得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且當前駕駛證狀態(tài)為停止使用扣留,屬無證駕駛。讓人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劉某駕駛證當前的計分為27分。

  劉某稱自己車上本來有一名能開半掛車的駕駛員,但是當天駕駛員臨時有事,把車停在銀川路,因為到物流園停車場的路程不遠,劉某便自己駕駛車輛上路,沒想到被民警抓個正著。了解情況后,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耐心講解了無證駕駛半掛車的危害,并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無證駕駛說到底都是僥幸心理在作祟,“就開一小段沒問題的”“開了也不一定被抓啊”殊不知,一時的僥幸,造成的有可能是終生遺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牡丹區(qū)交警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牢記交通安全法規(guī),切莫心存僥幸,違法上路。以身試法,必將換來法律的嚴懲。  

  (來源: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