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做好山東省政府債券發行工作,根據財政部等部門有關規定,山東省財政廳決定組建2021-2023年政府債券公開發行承銷團。

  依法合規,嚴格標準。申請成為山東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的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經營債券承銷業務,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凈資本狀況等指標達到行業監管標準,治理體系健全,內控機制完善,財務穩健,信譽良好,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有能力履行山東省政府債券公開發行承銷協議。

  有序規范,擇優選擇。承銷團組建遵循自愿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各金融機構的申請,綜合考慮其債市能力、承銷能力和意愿、資本經營、風險防控狀況及2018-2020年債券承銷協議履行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承銷團成員和主承銷商。同時,按照財政部要求,優先吸納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加入承銷團,優先吸納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成為主承銷商。

  拓寬渠道,培育市場。承銷團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豐富投資主體,提高市場參與度,保障山東省政府債券發行長期可持續,擴大政府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提高債券市場國際影響力。

  本次組建的承銷團目標成員數量不超過70個,其中主承銷商原則上不超過10個,承銷團組建完成后,山東省財政廳將與承銷團成員簽訂承銷協議,正式確認其承銷團成員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經濟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