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醫療保障待遇水平是保基本、惠民生的一件大事,12月21日上午,煙臺市召開2021年醫療保障待遇政策調整情況新聞發布會。此次發布會涉及的居民醫保普通門診起付標準、國家談判藥品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政策、完善大病保險政策等方面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年最高支付額可達350元
會上,煙臺市醫保局副局長隋雪梅介紹說,進一步增強門診保障能力,惠及更多普通患者,自2021年起,全面提高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支付標準。其中,一檔繳費的普通門診年最高支付限額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檔繳費的普通門診年最高支付限額由200元提高至350元。
同時,建立國家談判藥品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自2021年1月1日起,將17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用藥保障范圍,參保人員門診使用國談藥品暫不設起付線。參保職工門診使用國談藥品時個人按規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規藥費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參保居民一、二檔繳費的分別按40%、60%的比例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內,國談藥品的年報銷額與住院醫療費、門診慢病醫療費合并計入個人的年最高報銷限額,但不計入參保人員乙類門診慢病年最高報銷限額。
參保人員年內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線統一執行100元
針對市民普遍關注的住院及門診慢病起付線等方面的問題,煙臺市醫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進一步解釋稱,住院起付線標準調整后,可進一步減輕一年內多次住院的患者的醫療負擔。
按照煙臺市目前的醫保政策規定,參保職工在一、二、三級醫院住院的起付線標準是200元、500元、800元,參保居民在一、二、三級醫院住院的起付線標準是300元、500元、800元。政策調整后,參保職工和參保居民年內第一次住院的,仍然執行原先的起付線標準,從一年內的第二次住院開始降低起付線。具體是,參保職工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在一、二、三級醫院分別執行100元、250元、400元的標準,參保居民在一、二、三級醫院分別執行150元、250元、400元的標準;參保職工和參保居民一年內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各級醫院的起付線統一執行100元的標準,惡性腫瘤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多次因放療、化療、靶向藥物治療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只扣一次起付線。進一步減輕了一年內多次住院的患者的醫療負擔。
此外,調整居民醫保普通門診起付線標準。參保居民在簽約的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
對于職工醫保門診慢病起付線的調整,目前,職工醫保乙類門診慢病的起付線標準為每個病種300元,如果認定了兩種乙類門診慢病,那一年內的門診慢病起付線合并計算為600元。明年起,認定兩種乙類門診慢病的參保職工合并計算一個起付線,即一年內只需要負擔300元的起付線,減輕了參保職工門診費用負擔。
罕見病特效藥享單獨支付政策,年度內每人最高補償90萬元
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政策也是此次發布會政策調整的重點之一。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煙臺市實行實行特殊藥品保障。在提高原有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保障水平的基礎上,建立罕見病特殊療效藥品單獨支付政策。
煙臺市醫保局副局長隋雪梅介紹稱,繼續保留大病保險原有特藥品種,即:依那西普注射液、鹽酸沙丙蝶呤片、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鹽酸多柔比星脂質體,其支付政策調整為:起付線標準仍為2萬元,起付線標準以上的部分補償比例由60%提高至80%,一個醫療年度內每人最高補償額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
與此同時,將治療戈謝病、龐貝氏病和法布雷病3種罕見病必需的特殊療效藥品納入煙臺市職工和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建立單獨的支付政策,單獨列支費用。起付線標準為2萬元,起付線標準以上至4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補償,40萬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每人最高補償90萬元。罕見病特殊療效藥品執行省醫保局談判公布品種。
職工大病保險按額度補償,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60萬元
煙臺市自2015年實行居民大病保險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報銷辦法,為進一步減輕大病家庭的負擔,建立職工大病保險按額度補償機制。
將參保職工經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救助金報銷后政策范圍內住院個人負擔費用(含職工大額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納入職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起付線標準為1.6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6萬元以上(含1.6萬元)、5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的補償;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部分給予8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職工大病保險年最高支付限額為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