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梁瑩瑩 通信員 郭鈺錕
1月15日清晨6時許,煙臺高速交警支隊萊山大隊民警在萊山收費站開展晨查,一輛褐色小型面包車停靠在路邊,駕駛員沖著收費站工作人員招手,工作人員來到車前與該車駕駛員交流了一會,車輛卻遲遲未曾離去。民警上前檢查,竟發現里面坐著一個“酒司機”。

據介紹,民警上前查看情況,原來駕駛員停車是為了問路,民警上前與駕駛員進行溝通,發現該駕駛員說話大大方方,不過民警隱約從空氣中捕捉到一絲淡淡的酒氣,便詢問駕駛員是否飲酒。
該駕駛員立刻從副駕駛上拿出一包濕巾,笑嘻嘻地對民警說“警官,那可能是因為我剛用了酒精濕巾,不信您可以聞聞”,邊說邊將濕巾遞到民警面前。民警確定駕駛員手中濕巾為酒精濕巾后,并未打消疑慮,遂將該車引導至安全區域準備進行進一步檢查。

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該駕駛員進行吹氣檢測,駕駛員卻來來回回不配合檢測,民警問:“昨晚是不是喝酒了?再不配合便帶你去抽血。”見民警態度堅決,駕駛員只好乖乖配合。經檢測,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70mg/100ml,系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民警為駕駛員開具限制措施時,駕駛員嘴中不停抱怨道:“為啥要問路,不問路啥事也沒有。”民警聽后發現駕駛員并沒有因為自己隔夜酒導致酒駕感到后悔,懊惱的竟是自己不夠僥幸沒能逃過一劫,民警對駕駛員這種僥幸心理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隨后,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一次性記12分、罰款1000元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