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朋友介紹,省城的高麗(化名)在飯局上認識了某公司“老板”劉明(化名),劉明不僅邀請高麗到自己的公司上班,還許諾給她每月5000元工資。誰料,高麗工資還沒拿到手,反被劉明以各種理由騙走了三萬余元。1月22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獲悉:日前,民警將涉嫌詐騙的劉明抓獲。
2021年1月3日上午,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接到市民高麗報警:從2020年年底至今,她被一男子劉明以虛構公司運營、虛構出售政府抵押低價玉米油等名義,先后四次騙走三萬余元。

“劉明是高麗在一次飯局上認識的。”1月22日,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民警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介紹:原來,高麗今年二十來歲,河南來濟打工。2020年年底,高麗和劉明相識于朋友組織的一個飯局上。期間,劉明向高麗聲稱自己開了一個公司,且生意很好。相識后,劉明還邀請高麗到自己的公司來工作,并許諾給她每月5000元的工資。這讓高麗對劉明深信不疑,并把其當成了朋友。
可誰想,高麗還沒去劉明的公司“上班”,劉明先向高麗“求助”:他稱自己的公司因為疫情原因資金周轉不開,需要錢給員工發工資。對此,高麗沒有多想,立即轉給劉明8800元。幾天后,高麗找劉明要錢,劉明又聲稱自己能拿到低價玉米油,讓高麗先交600桶的定金12000元。對此,高麗又輕信了劉明,轉給他一萬兩千元。隨后,劉明又先后以家中親戚出事故、交發貨運費等騙取高麗7000元和2000元。
“自二人認識以來,劉明先后四次騙取高麗共計3萬余元。”1月22日,歷下公安智遠派出所民警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可實際上,劉明并非某公司老板,不過是其虛構的。而劉明從高麗那里詐騙來的錢財,均用于了自己日常花銷。
很快,歷下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劉明,并將其抓獲。值得一提的是,民警審查獲知:劉明在2014年和2017年曾兩次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再次涉嫌詐騙的劉明已被歷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