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淄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上述通知稱,根據預測預報會商結果,預計1月25日至27日期間,淄博市空氣質量將出現一個重污染過程。按照要求,全市于1月25日14時30分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1月25日15時由Ⅱ級應急響應升級為Ⅰ級應急響應。期間,落實強制性減排措施。期間,落實強制性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方面: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減排措施。
揚塵污染減排措施方面: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停止渣土運輸,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潔的基礎上,每天增加濕掃降塵作業頻次。
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方面: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礦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淄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來源: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