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營市優待老年人規定》(東政發[2018]12號)文件精神,春節前全市將為12.2萬余名70周歲以上農村和城鎮非離退休老年人發放生活救助金1.08億余元。

  老年人生活救助范圍,各縣區、市屬開發區由市級要求的75周歲以上農村和城鎮非離退休老年人,全部放寬到70周歲以上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同時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救助標準,70-74周歲的每人每年500元到800元不等,75-89周歲的每人每年730元到1200元不等,90-99周歲的每人每年1100元到1500元不等。

  為確保救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工作中,基層有關組織在個人申請基礎上,采取核對戶籍、入戶走訪和大數據對比等形式,對擬救助人員有關情況進行核實,并在村(居)政務公開欄公示;各縣區衛生健康局嚴格審批,規范發放程序,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則,將采取社會化發放的形式,于春節前將救助金發放到位,確保老年人過一個安樂祥和的新春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