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濟南商河縣公安局孫集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反饋消息,1月8日17時22分至19時30分,商河縣孫集鎮張黃村村民石某才(男,漢族,53歲)酒后撥打110報警電話,在工作人員告知其反映情況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后,石某才仍持續撥打110電話長達2小時8分鐘,并辱罵接警員,嚴重影響了110接警工作。

孫集派出所民警在了解這一情況后通過核實錄音并將嫌疑人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經審訊,石某才因個人糾紛事宜一直未得到處理,就此,1月8日其借著酒勁撥打110,因民事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在告知石某才后,其仍持續撥打110且過程中辱罵警員。
目前,石某才對自己酒后長時間撥打110報警電話一事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決定給予石某才行政拘留八日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