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國桐
煙花禁放,得到了眾多市民的支持,然而還是有少部分任性的群眾,直往“槍口”上撞,違規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結果被警方處理。

1月22日,羅莊分局褚墩派出所民警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發現有人在轄區燃放煙花爆竹,民警到達現場后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張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目前,張某已被行政處罰。

1月30日,河東分局相公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品案,抓獲違法行為人付某某。
當天下午,相公派出所接到線索稱有一輛面包車存在非法運輸煙花的行為,接警后,相公派出所民警輔警迅速找到車輛,并實施攔截。
原來,付某某在沒有取得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使用面包車運輸煙花爆竹106箱(共計280334響)。目前,付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2月1日,沂水縣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查處兩起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抓獲違法嫌疑人張某竹(男,38歲)、薛某(男,32歲)均系沂水縣人。


1月28日,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在網上巡查中,發現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銷售煙花爆竹的信息,通過進一步調查,確認張某竹、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圍繞二人展開工作。二人對其通過發微信朋友圈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張某竹、薛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4日13時許,沂南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巡邏至轄區北神墩村某食品廠門口時,發現一男子正從一輛白色東風牌越野汽車內往外拿煙花爆竹進行銷售,將其當場抓獲。
經查,違法行為人李某曾在去年就因非法買賣、運輸危險物質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而這次屬于“重操舊業”,在明知煙花爆竹物品系違禁品的情況下,仍對外銷售。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5日,蒙陰縣公安局桃墟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買賣危險物質案,依法將違法行為人閆某印(男,56歲,桃墟鎮人)行政拘留7日。1月份以來,閆某印在未獲取煙花爆竹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購得煙花并在其家中進行販賣。
1月31日,高新區分局羅西派出所民警帶領警區輔警行政處罰一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人孫某成(男,71歲,羅西辦事處人)。
1月31日11時,羅西派出所值班民警在羅西辦事處后黃土埝村巡邏時,發現孫某成在后黃土埝村限放煙花爆竹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目前,孫某成已被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