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震 通訊員 欒云海

  開業當天為討個好“彩頭”偷放開門鞭,正月初八,城陽一個體商戶被罰款500元。

  2月19日是農歷正月初八,為嚴防違規燃放“開門鞭”,城陽公安加大了對重點區域巡查力度。上午9時許,城陽公安分局正陽路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在古廟工業園附近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民警固定證據后,隨即依法傳喚該燃放者孫某至派出所,其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孫某是個體經營,因存有僥幸心理,想在開業當天討個好“彩頭”,以為一兩分鐘就燃放完畢,不會被民警發現,沒想到被民警抓個正著。

  上午10時許,民警巡邏至小城之春附近聽見了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民警立即尋聲覓跡,在東側門頭房發現了剛燃放完的禮花彈紙箱及爆竹的燃放痕跡,并當場抓獲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嫌疑人霍某,霍某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供認不諱,隨即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調查,霍某明知禁規,依然為添置新車慶祝而燃放煙花爆竹。二人涉嫌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城陽公安已依規對該二人處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