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國檢察網

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一則故意傷害罪起訴書:滕州市東沙河某黨支部書記關某某和顏某甲發生爭執后,對顏某甲進行撕扯、毆打,造成被害人顏某甲左側第7、8、9、10肋骨骨折。關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0年9月16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審。
據了解,本案由滕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關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于2020年9月27日移送山東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山東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于同日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于次日告知被害人有權委托訴訟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5月1日22時許,被害人顏某甲至被告人關某某家中詢問拆遷補償的相關情況,二人發生爭執,后被告人關某某對被害人顏某甲進行撕扯、毆打,造成被害人顏某甲左側第7、8、9、10肋骨骨折。經法醫學鑒定,被害人顏某甲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書證,鑒定意見,視聽資料,證人梁某某、王某某、趙某某6人證言,被害人顏某乙陳述,被告人關某某供述和辯解等。
山東省滕州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關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