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宏網山東

  中宏網山東4月9日電(記者 陳瑩)日前,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臨清農村商業銀行代辦員徐桂潔采取給儲戶打白條以及冒用儲戶名義支取定期存款的方式,侵吞349名儲戶銀行存款共計420.668萬元,并將全部款項用于網絡賭博。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徐桂潔3月23日被二審法院判決為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8萬元。

  案卷顯示,徐桂潔,女,1984年7月生,初中文化,住臨清市先鋒街道辦事處宋莊居委會。2016年開始,徐桂潔受其父徐興林(2000年起被臨清農商銀行聘任為農金員)委托代其辦理農金員業務,徐桂潔采取給儲戶打白條的方式不向臨清農商銀行存款,又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手段,隱瞞收取儲戶存款未向銀行交存的事實,將儲戶存款轉到自己的銀行賬戶,并將全部款項用于網絡賭博。

  據悉,“農金通”是臨清農商銀行為了方便儲戶急用款而配發給儲蓄點的簡易設備,徐桂潔正是利用這一便民措施,將其掌握的部分儲戶款項轉走用于網絡賭博的。

  2019年2月16日,徐桂潔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同年3月25日被逮捕。截至案發,徐桂潔采取給儲戶打白條以及冒用儲戶名義支取定期存款的方式,侵吞349名儲戶銀行存款共計420.668萬元。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徐桂潔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徐桂潔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主張其“不構成詐騙罪,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以及“量刑重”。徐桂潔當庭提交為客戶在臨清農商銀行辦理業務的單據18張以及徐桂潔在臨清農商銀行范爾莊代辦所為客戶辦理業務的照片1張,擬證實其為銀行代辦業務是經臨清農商銀行同意并認可的。

  對此,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徐桂潔的父親徐興林系臨清農商銀行農金員,2016年開始委托其女兒徐桂潔代其辦理農金員業務,徐桂潔收取儲戶存款、開具二連單、保管定期存單,徐興林是知情的。自2016年2月開始至案發,徐桂潔代其父親去臨清農商銀行石槽支行為儲戶辦理存取款業務,該行工作人員是知情的。徐桂潔協助其父親辦理農金員業務,徐興林及臨清農商銀行石槽支行均認可,其履行的是一種職務行為。儲戶將款項交到臨清農商銀行在居委會設立的農村金融社區服務點,徐桂潔給儲戶開具二連單后,儲戶認為其存款已存入臨清農商銀行。綜上,徐桂潔通過其父親授予的代理權限,實質上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其管理的銀行資金非法占為己有,其行為符合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徐桂潔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成立,一審判決定性錯誤,導致量刑不當,依法應予改判。

  3月23日,二審法院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徐桂潔犯職務侵占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8萬元(已繳納)。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圖片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案件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