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
來源:大眾日報客戶端
作者:齊靜
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自4月22日起,山東實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即通過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進行資格認定申請的異地代收、推送戶籍地審核、辦理、結果反饋等工作。各地既承擔外地戶籍人口在本地提交申請的受理工作,又承擔本地戶籍人口在外地提出申請的審核工作。通過開展“跨省通辦”工作,我省將逐步解決殘疾人申請補貼面臨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難點堵點問題,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據介紹,異地戶籍殘疾人到鄉鎮(街道)“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服務窗口提交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時,窗口受理人員應將申請人身份證號輸入全國系統查驗是否為殘疾人,并查看其戶籍地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辦要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請人遞交材料收齊后,要及時錄入系統,并于3個工作日內推送至業務屬地(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補貼受理窗口。收到業務屬地反饋的辦理結果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并做好記錄。
各鄉鎮(街道)收到外地推送的申請后,應與其所屬村(社區)確認該申請人是否為本地戶籍人口,如戶籍已遷出,應將結果反饋受理地,如屬本地戶籍的,要認真審核推送的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按政策確定補貼類別、標準并按程序進行審核審定,經審定符合補貼條件的,納入補貼范圍,從提交申請當月起計發補貼。在審定過程中發現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退回申請受理地,并說明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