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將兒子送進北京的公立小學,但因暫住證達不到時限和手寫的無監護證明不合格,借讀證明辦不下來,山東籍母親韓美麗想到了辦假證、買假章,結果交易時當場被抓。目前,韓美麗已被取保候審(8月18日《京華時報》)。
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辦假證、買假章已經涉嫌違法,韓美麗理應為其行為“埋單”,接受法律的懲處。但與此同時,這一事件背后反映出的教育公共服務缺乏等問題也當引起重視。梳理整個事件過程,至少有三個問題值得追問。
一問:外籍戶口借讀真的需要設置那么多“證明門檻”嗎?
首都北京的優質教育資源集中,如果完全不限制外籍戶口學生在北京上學,大量外籍戶口學生涌入,勢必會影響到北京本地戶籍學生的教育權益。因此,對非京籍戶口學生在京上學采取一些限制性的措施也在情理之中。問題在于,這種限制門檻應該設置多高,才能既保障本地學生的權益,又不把確需在京上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擋在門外?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非京籍兒童在京上學,其父母需辦齊暫住證、在京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五證”。按常理,只要父母確實是長期在當地工作和居住,孩子就應該隨父母就近入學。這樣既能接受良好的學校教育,也不用與父母分開,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而要證明在京工作和居住,其實只需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居住證明即可,何須其他證明?設置過多的“證明門檻”,必將把不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擋在公立小學的門外,迫使其離開父母回老家上學。在忍受骨肉分離的同時,這些孩子還面臨著家庭教育缺失等問題。
二問:除了說不行,“辦證部門”是否應提供更多服務?
據報道,韓美麗在辦理借讀證過程中,街道辦工作人員以當地無監護人證明是手寫的而不是打印為理由拒絕辦理。且不說這個理由是否牽強,即便這個理由成立,作為公共服務單位,也應該提前將孩子上學所需的所有證件、證明向社會公布告知,如果遇到辦事群眾有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也應為他們解釋、說明,避免群眾跑“冤枉路”。可縱觀韓美麗的“辦證記”,自始至終都是在摸石頭過河。
三問:孩子的教育信息可否全國“漫游”?
現實中,為繁瑣的借讀手續而來回奔波的家長不在少數,但奔波之后還不見得有如愿的結果。教育公共服務能否更周到?孩子的教育信息能不能全國“漫游”?目前,大學畢業生的學位證書等信息可全國聯網查詢驗證,這證明教育信息聯網并非不可能。那么,為增加教育公共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和便捷度,相關部門能否探索實行學生信息全國聯網的便民舉措。這樣,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電子檔案,是否符合異地入學的條件,相關部門點擊鼠標查詢便知。如此,外地戶籍家長也就不用來回奔波勞民傷財傷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