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 張媛 張玉學)中午12時46分通氣會正式開始,二中院研究室主任就劉志軍案做通報。
12時47分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新聞通氣會開始,據發言人介紹因劉志軍自己表示不愿委托辯護人,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為其提供辯護。據發言人介紹,庭審中劉志軍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劉志軍的辯護人錢列陽發表了辯護意見,請求法庭對他做出從輕處罰。
發言人表示,庭審于12時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法院承諾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根據事實與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后另行擇期宣判。宣判時間另行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