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凌晨3點鐘了,你們怎么還查酒駕?”近日,山東煙臺一名司機凌晨3點酒駕,見到交警后竟然嚇得接連熄火,不停溜車。煙臺交警部門只要在午后凌晨等特殊時段和偏遠地段查酒駕,總是有不少的“收獲”,短短兩天時間就查獲三起酒駕違法行為,其中,一名酒司機酒后無證、騎無牌摩托車被拘留。
酒司機見到交警嚇得直溜車
12日凌晨3時26分,煙臺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市區青年路與北馬路交叉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這時,一輛牌號為浙A153XX由北往南行駛的黑色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由于該車正處于上坡路段,只見車輛不停的熄火、溜車,始終無法順暢前行。看到這種情況,民警立即上前看個究竟,通過車窗民警聞到駕駛室里彌漫著一股酒氣,駕駛員見到民警后更加的不知所措,在民警的指揮下該車駕駛員手忙腳亂地最終將車停穩,隨后,民警將該駕駛員帶到警車上做酒精呼吸檢測。經檢測,酒測儀顯示的數值為55mg/100ml,已達到酒駕的標準。
據該駕駛員劉某稱,他是于當日凌晨12點左右在朋友家喝了兩瓶啤酒,酒足飯飽后駕車回家,他以為凌晨交警都休息了,應該沒有查車的,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到了。
無獨有偶,當日下午14時30分左右,煙臺市交警二大隊民警又在市區芝罘島濱海西路污水處理廠門前,查獲一輛酒后駕駛的面包車。該駕駛員通過酒精檢測,得出的測試值為32mg/100ml,也已構成了酒駕。
據駕駛員江某稱,由于他干的是體力活,所以在中午吃飯的時候就喝了一瓶啤酒解解乏,下午去幸福上班,尋思濱海西路位置較偏,應該沒有交警查車,于是他就憑僥幸駕車從此路段經過,沒想到被交警逮了個正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劉某和江某都因涉嫌實施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分別將面臨罰款1000元,記扣駕駛證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第一起酒駕司機認為我們凌晨3點不可能查酒駕,第二名司機吃完午飯認為交警會休息,還專門挑污水處理廠附近的小路走。其實,我們早就摸透了酒駕司機的心里。”民警說。
摩托車司機無證酒駕被拘留
13日下午13時25分許,煙臺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市區幸福南路與幸福西街交叉路口對摩托車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查處,這時民警發現不遠處一輛摩托車駕駛員滿臉通紅,并且見到民警查車,神情極不自然,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
通過檢查,該摩托車駕駛員劉某某,不但出示不了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而且他所駕駛的摩托車還沒有懸掛車輛號牌,民警在詢問劉某某車輛情況的過程中,聞到他嘴里有一股濃重的酒味,于是民警立即對劉某某進行酒精測試。經檢測,劉某某的酒精測試值為5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據劉某某稱,他是幸福一建筑工地工人,當日中午11點左右,與工友在工地吃飯時喝了兩瓶啤酒,下午駕駛摩托車出去辦點兒事,他一直以為喝酒騎摩托車沒有問題,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查處了。至于駕駛證、行駛證和車輛號牌的問題,劉某某解釋他的駕駛證放在了家里,該摩托車是朋友的,牌照都齊全,只是前不久車牌掉了。不過民警從公安網上查詢,并未查到劉某某提供的駕駛證、行駛證及其車輛信息。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劉某某因涉嫌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4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該摩托車也將依法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