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信

  證明“我丈夫是我丈夫”

  開證明原因:房屋租賃證明上丈夫名字寫錯要證明事項:兩個名字是同一個人

  家住佛山苑小區的李女士怎么也不會想到,22年前,自己的一個小疏忽竟會帶來如此大的困擾。

  據李女士稱,1993年,她和丈夫搬到現在居住的小區,因為是公房,所以他們只有房屋租賃證,并沒有房產證?!爱敃r登記辦理租賃證時,開發商把我丈夫名字里的‘潤’錯寫成‘運’?!彼f,當時并沒在意此事。9年前,李女士的丈夫去世;去年12月,她打算買下房子并辦理過戶,沒想到事情卻異常復雜。

  “我去房管局問了,對方說我丈夫在租賃證和戶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沒法受理。”李女士沮喪地說,房管部門無法確定兩個名字就是同一個人。“雖然錯了一個字,但我丈夫就是我丈夫,我如何能證明一字之差是當初登記時造成的失誤呢?”

  從去年12月至今,李女士為此事跑斷了腿。“房管局說讓我去找開發商,看能不能開個證明,證明兩個不同的名字其實都是我丈夫,可原先的開發商現在屬于另一家地產公司,他們能給開嗎?”李女士忐忑不已。

  13日下午,記者聯系上濟南綠地泉景地產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所說的房子確實歸他們管。根據工作人員提供的號碼,記者聯系上檔案科一負責人,他稱,當年負責這個項目的人早已不在公司,具體情況他得翻查檔案才能確定。

  “我可以給李女士翻查檔案,但畢竟時隔20多年,是否能查到我也不確定。”該負責人說,一切都得等查到檔案之后再說。“她拿到證時就發現名字不對,為何當時不指出呢?”盤點濟南還出現過哪些“奇葩”證明

  濟南的翟女士去年10月在尼泊爾產下一男嬰,因尼泊爾出生證明上無姓名欄,她今年回國為兒子落戶時遇上了難題。兒子落戶受阻后,翟女士咨詢使館,工作人員表示當時已經辦理護照,足以證明孩子是翟女士的,沒必要再出具別的證明。記者從山東省公安廳了解到,翟女士要想給兒子落戶,唯一的辦法是持有大使館的認證。13日,記者聯系上翟女士,她稱問題依然沒解決。“出生證明能證明我和兒子的關系,難道得不到認證,我兒就不是我兒了嗎?”她無奈地說。

  為了辦理過戶,58歲的李新(化名)已奔波多年。當他拿著和父母簽好的房屋贈與協議去辦手續時,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卻說,除非贈與人親自來辦理,否則贈與協議無效!“我父親去世了,怎么去房管局辦過戶?”他說。最終,李新也沒能辦成。

  80多歲的郭大爺是天橋區中劉家莊的拆遷戶,老房子上的產權人是他和母親。近期,郭大爺打算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卻被要求出具母子關系證明?!拔夷赣H都去世35年了,我去哪找社會關系證明呢?”他十分無奈。

  市民魏先生的母親失聯5年多,他想將母親名下的房產出售。但他遇到難題:如何證明你是你媽的兒子?目前,魏先生還在苦苦尋求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