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2015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意見》近日出爐,濟南打出“組合拳”為企業減負。據了解,為約束、規范涉企行為,濟南制定了“十條嚴禁”,此外,年底前濟南將公開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單。
意見提出,為了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濟南將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對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項目,建立清單制度,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決定服務價格;個別暫時無法形成市場競爭的收費項目,納入政府定價管理。在今年年底前,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清單將對外公開。
濟南還將建立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進出口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等三項制度,并向社會公布。清理“紅頂中介”收費,把清理、取消與行政審批掛鉤的中介服務收費作為重點,破除各種指定實施機構實施的壟斷行為,規范中介服務收費。1 禁止組織企業參加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考核、評比、評優、達標、升級、排序活動;2 嚴禁以組織考核、評比、評優、達標、升級、排序活動為名,向企業收取無合法依據的費用;3 嚴禁借用或無償占用企業人員、車輛或轉嫁攤派各種費用;4 嚴禁索要企業財物和要求報銷宴請、娛樂、旅游;5 禁止向企業攤派訂購書報刊物、音像制品;6 嚴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提供贊助、資助或者捐獻財物;7 嚴禁強制企業購買指定產品,接受指定服務;8 嚴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參加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9 嚴禁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安置人員,干擾企業依法自主聘用職工;10 禁止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人員對企業擅自進行執法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