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價格不會大幅上漲
政府定價取消后,藥品實際交易價格將由市場競爭形成。那么,藥價會不會出現大幅上漲?
陳洪湖表示,從市場環境分析,藥價不具備大幅上漲的條件:“醫院是藥品銷售主渠道,由于有招標采購機制約束,醫院銷售的藥品價格會保持基本穩定。”
公開資料顯示,醫院是藥品銷售的主渠道,占藥品市場規模的81.3%,其中,公立醫院占57.6%。而公立醫院的藥品價格全部通過集中招標采購確定。同時,由于醫保控費作用加強,加之對市場交易價格監測監管的強化,大部分藥品價格不會上漲,有些藥品價格還會降低。
但陳洪湖也表示,“不排除部分藥品價格因成本、市場供求變化等因素會有所變動,比如部分血液制品、零售藥店銷售的少量OTC品牌藥。”
十大違法行為將被嚴查
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物價部門將對市場的定價行為、執行價格行為加強監管。如果有單位借藥品價格改革之機,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虛構原價、先提價再打折、擅自或變相漲價的行為,一旦發現,依法嚴肅查處。
“我們從6月1日起,會對放開藥品價格進行為期半年的專項檢查,檢查對象主要是藥企、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等,并重點檢查十大違法行為。”山東省價格監督監察局副局長賈茜表示。
據悉,這十大違法行為包括,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集中采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等。
記者了解到,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我省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如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及價格欺詐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