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利縣:“小金庫”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根治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省委第四巡視組向墾利縣反饋專項巡視情況。6月9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副組長、省委巡視機構巡視員徐青向墾利縣委書記韓利學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隨后,徐青同志代表巡視組向墾利縣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東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朱開國同志出席反饋會并就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提出要求,韓利學同志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2015年3月24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墾利縣開展了專項巡視。巡視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專項巡視任務。巡視結束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情況匯報,并向省委報告了有關情況。

  徐青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墾利縣委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改進選人用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對“小金庫”治理措施不力、抓得不實,“小金庫”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根治,個別單位問題仍很突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查辦違紀案件力度不大,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不夠;工程建設領域管理不規范,廉政風險較大;有的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甚至利用職務便利,編造虛假檔案材料,為親屬辦理編制和調動手續;有的干部服務意識淡薄,缺乏擔當精神。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部門處理。

  徐青代表巡視組提出三點意見建議。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體制和機制,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堅持“一案雙查”,切實發揮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查找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存在的廉政隱患,有針對性地抓好治理整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二是持之以恒整治“四風”改進作風。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抓好對“庸懶散”行為的治理,建立正風肅紀長效機制,健全作風建設考核評價和懲戒問責機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小金庫”治理。對有群眾舉報的單位、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單位職能與群眾利益關系密切以及基層站所等單位進行重點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抓好源頭治理,建立健全預防“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強化財政和審計監督,建立健全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機制。深入開展“亂收費、亂罰款”問題、市場中介領域突出問題、涉及民生專項資金問題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