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省委巡視組向被巡視縣(市、區)提出整改要求。要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堅持抓常抓細抓長,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要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等重點領域和崗位監管,堅決遏制基層腐敗蔓延勢頭。要加大對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促進基層黨員干部廉潔、公正履職。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查處違規選人用人行為,全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反饋中,省委巡視組向被巡視縣(市、區)所在市委通報了專項巡視情況,對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視縣(市、區)所在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要加強對縣(市、區)巡視整改工作的領導,認真督促檢查,推動整改措施落實。青島、東營、德州等市專門召開市委常委會,研究了督促整改工作。被巡視縣(市、區)委主要負責同志一致表示,誠懇接受巡視反饋意見,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被巡視縣(市、區)將在反饋后2個月內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情況,并及時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