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菏澤7月5日訊(記者 趙念東 通訊員 崔建偉 張琰)“這錢我就不還了,若中獎,咱倆平分獎金。”這句被票友間調侃的玩笑話,竟成為現實。菏澤市東明兩男子在某彩票投注站購買彩票,一男子使用另外一人的10元錢購買了5注彩票。“你中了分我一半,我中了分你一半。”兩人當場達成口頭協議。然而次日開獎,該男子購買的彩票中了600萬,他卻后悔了,其朋友將其訴至法庭。

  “若中獎,咱倆平分獎金”

  東明的鄧某和宋某為朋友關系,兩人同在廣東打工,工作之余都有買彩票的愛好,但運氣皆不佳。

  2012年8月25日,鄧某、宋某及幾位朋友一同來到廣東省某市一家福利彩票投注站,購買彩票。宋某先是使用鄧某上期中獎15元的彩票換購了5注,工作人員找零5元。隨后,宋某便將找回的5元現金及兌過獎舊彩票一起還給鄧某,即相當于宋某利用鄧某的10元錢購買了自己的5注彩票。

  10分鐘左右,鄧某自行從宋某褲兜內拿出4張100元鈔票,用其中的10元購買了他的5注彩票,而當鄧某將剩余的錢還給宋某時只有380元。于是,宋某要求鄧某退還多用的10元錢,而鄧某不同意退還。“這10元錢我不給你了,今天我們倆買的彩票算我們兩人合伙,你中了分我一半,我中了分你一半。”鄧某的這一說法得到宋某同意,就未向其索要10元錢。然而,令兩人沒有想到的是,次日開獎后,鄧某所購買的彩票中得一等獎600萬元,除去所得稅,鄧某實際領取中獎款有480萬元。但是,對于自己中得大獎一事,鄧某一直未告知宋某。

  口頭協議受法律保護

  事后,鄧某中得600萬大獎一事被新聞媒體報道,被蒙在鼓里的宋某方才得知。鄧某一直在隱瞞自己中獎一事。于是,宋某找到鄧某,向其索要一半中獎款,而鄧某拒不支付。宋某見鄧某反悔,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至廣東省某市第一人民法院。

  該案爭議的焦點為雙方所作的證言,孰更具真實性?被告鄧某有無向原告作出“若中獎,平分獎金”的承諾?鄧某還辯稱自己從未與原告宋某簽訂或達成書面合同合伙購買彩票;雙方也未達成口頭協議合伙購買彩票,并質疑被告提交的證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達成的口頭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雙方均應按照約定享有權利及履行義務,故被告在領取彩票中獎款后,應當依約定想向原告支付一半中獎款。

  為逃避還款外逃被刑拘

  記者了解到,在廣東省當地人民法院一審受理該民事糾紛后,一審判決被告鄧某向原告宋某支付一半彩票中獎款。一審結束后,鄧某向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事后,鄧某一直未履行判決,宋某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鄧某外逃。2015年3月,東明縣公安局接縣人民法院提出的案件移交請求后,縝密偵查,多方查訪,最終確定嫌疑人鄧某在河南省某地的落腳點。

  6月30日,刑警三中隊民警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鄧某抓獲歸案。

  目前,嫌疑人鄧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東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