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5】 分手后求和不成捅死前女友
劉愛民是歷城區董家鎮的一位農民,2012年,時年34歲的他與被害人于某某相識并建立戀愛關系。2013年初,二人產生矛盾,于某某提出分手并將彩禮退還。分手后,劉愛民仍多次糾纏于某某要求和好,均遭拒絕。
同年7月16日,劉愛民攜帶單刃刀駕駛摩托車到邢家洼村南的南北向公路上,將駕駛電動車下班路過的于某某攔住,再遭于某某拒絕后,他即持單刃刀捅刺于某某腹部一刀,于某某受傷后棄車逃命,劉愛民追上后又捅刺其胸、腹部等處數刀,致于某某因心臟、肝臟破裂、大失血死亡。
濟南中院審理認為,劉愛民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最終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6】 強奸未得逞掐死智障女
罪犯孫守才與被害人石某某(女,智力殘疾二級)均系商河縣玉皇廟街道辦事處某村的村民。2001年冬的一天晚上,孫守才到石某某家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石某某發生性關系未逞,被外出回家的石某某丈夫孫某某等人抓獲,后孫守才家人賠償了現金1000余元。孫守才對此懷恨在心,一直伺機報復。
2013年5月19日晚,孫守才趁石某某一人在家之機,翻墻潛入石家對石某某實施暴力,石某某驚醒后掙扎反抗,將孫守才頸部等處撓傷。孫守才扼壓石某某頸部,致石某某機械性窒息死亡。孫守才點燃石某某床上棉被焚燒尸體,后逃離現場。
濟南中院審理認為,孫守才的行為分別構成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最終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7】 建排水溝引糾紛殺害鄰居夫妻
張寶平與被害人杜某某、劉某某夫婦均系濟陽縣垛石鎮垛石橋村村民,系前后鄰居。2008年前后,杜某某在自家院內挖了一個養魚池,后用水泥硬化了院內部分地面,而使張寶平家北屋后側形成排水溝。
2013年8月21日7時許,47歲的張寶平為泄憤并阻止杜某某夫婦排水,向排水溝內傾倒垃圾,引起杜某某夫婦不滿。劉某某與張寶平發生爭吵,劉某某持塑料盆砸向張寶平,張寶平頓生殺人之念,從家中取來鐵锨和菜刀,先持鐵锨擊打劉某某頭部,后持菜刀砍擊頭部,致其顱腦損傷合并大失血死亡。當杜某某來到張寶平家門外時,張寶平即持菜刀砍擊杜某某頭部,又先后用水泥塊、三齒耙、鐵管等擊打倒在地上的杜某某頭部,致杜某某嚴重顱腦損傷合并大失血死亡。
濟南中院審理認為,張寶平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最終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