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8月5日訊(記者 馬俊驥) 8月3日,山東泰安寧陽縣人民檢察院和民政局聯合將77500元生活救助金發放到全縣15名孤兒手中。這些錢,有的本該2011年就發放到孤兒手中,之所以“遲到”,是因為之前被寧陽民政局福利辦原主任張某貪污侵吞了。目前,張士龍被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貪污贓款被繼續追繳,發放給孤兒。
福利辦主任貪污孤兒救助金15萬,“遲到”的錢發到孤兒手中
8月3日,山東泰安寧陽縣15名孤兒在監護人陪同下,來到寧陽縣人民檢察院和民政局聯合舉行的全縣孤兒生活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現場。經工作人員登記,“遲到”的77500元孤兒生活救助金發放到他們手中。
2014年,寧陽縣檢察院根據調查走訪和群眾舉報,查辦了3起發生在民政系統的職務犯罪案件,其中縣民政局社會福利辦公室原主任張士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侵吞、騙取國家面向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的基本生活費15.7萬余元。
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張士龍利用擔任寧陽縣民政局社會福利生產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之便,多次侵吞、騙取國家面向孤兒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共計157401 .56元。案發后退還59371 .56元,尚有98030元未退還。其中2012年10月14日這一天,張士龍侵吞國家發放給20名孤兒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基本生活費各5400元,共計108000元,占為己有。案發后,張士龍退還蔡某某等5人各5400元,共計退還2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