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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試行聘任制最高年薪30萬
青島已連續兩年面向社會招聘聘任制公務員,作為對現行公務員制度的補充。從兩次公務員招聘簡章可看到,其崗位要求均較高。
2014年首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務員崗位,涉及藍色經濟和產業發展、投融資管理、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等專業領域,屬于較高層次專業人才。
最終,12個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為193人,其中通過資格審核的40人,涉及10個招聘職位,有兩個招聘職位沒有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職位取消。
今年青島市的招聘單位以市級機關為主,招聘職位的專業化特點更加突出,重點向當前青島機關急需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傾斜。
而在報名方面,則和去年出現了同樣情況:“不火熱”。多個職位因無人通過資格審核,職位取消。不過,這在招聘主管單位眼里早已預料到。“這并非面向社會全面招考,僅僅招考有豐富經驗的高水平人員。”青島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說。
不少報名者比較關注合同期滿后的出路問題。青島市規定“: 聘任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同意并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用人單位可重新簽訂聘任合同。”
據媒體報道,自2007年深圳和上海浦東作為人社部批準試點首批試水公務員聘任制以來,江蘇、河南、福建、湖北等多省都陸續推開了試點工作,然而爭議卻從未停止。“30萬年薪”“全員聘任”“零淘汰”等話題既吸引了公眾的關注,也考問著公務員聘任制的效果與出路。
科學合理推行公務員聘任制,應當重點深化三個認識:第一,宜針對部分特殊專業崗位而不必全員推行;第二,應建立嚴格的退出機制;第三,聘任制不能“包治百病”。解決我國公務員體制活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問題,同時切實發揮“聘任制”的效用,要從深化公務員分類管理、建立嚴格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等方面著力。
本報記者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