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東省臨沂市交通監察支隊聯合蘭山分局商城貨源管理辦公室查扣一輛夾帶危險品貨物的普通貨車,依法處以3萬元罰款,有力震懾了該類違法運輸行為。

  10日早6點,監察支隊執法隊員根據舉報線索在京滬高速義堂出口處對貨運車輛設點檢查,經過兩個多小時的等待,并未發現舉報車輛。兩個小時后,舉報人發現該車輛已到達目的地后園物流園區,支隊執法隊員立即聯系蘭山大隊協同商城管理辦公室執法人員在園區內對該車進行了檢查。因該車滿載貨物,疑似危險化學品又處于貨物的中間,無法進行檢查,執法人員決定現場全程監督該車卸載貨物,至中午12點左右,隨著貨物的不斷卸載,終于發現該車拉載的7桶乙二醇單乙醚,屬于有毒易燃液體,執法人員立即對車輛及危化品貨物進行暫扣處理。12日,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相關規定,依法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

  據了解,為進一步加強對危化品運輸市場的監管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決定自今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活動,如發現有非法違法從事危化品運輸的,市民可以撥打交通監督服務熱線0539-96555進行舉報。(原文來源:沂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