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解惑
消防員何時撤離無硬性規定
市消防支隊:有資格下令撤退的只有指揮員和安全員
爆炸后的濱海新區上空煙霧依舊盤旋,消防戰士的犧牲也令人悲傷不已。赴火逆行雖是他們的使命,但面對如此年輕生命的逝去,“消防員在什么條件下可以撤離火場”這一話題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13日,帶著這一疑問,記者咨詢了濟南市消防支隊副參謀長孔慶嶺。他表示,消防隊伍進入火場后,有資格下令撤退的只有兩個角色,一是指揮員,一是安全員。
指揮員是所有行動的決策者。他負責判定火災性質,評估火災的危險性,并指揮滅火。在處理大型火情時,多輛消防車同時出動。指揮分層次實施,級別最高的指揮員擔任總指揮員,安全員則負責在滅火過程中專門觀察災情變化,例如檢查裝備防護是否安全,火災狀況如何,建筑是否會坍塌,是否會爆炸等。如果發現危險性,他有權力立刻報警,立刻要求撤退。
“消防員在什么情況下撤離火場?關于這一點,消防沒有任何硬性的規定。生命是最寶貴的。是否需要撤離、何時撤離,全憑指揮員現場判斷。判斷依據就是多年來積累的知識和經驗。”孔慶嶺說。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