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記者注意到,這16個套取安居工程專項資金項目單位,包括山東淄博的兩大國有林場——原山林場和魯山林場。

  審計署發現,原山林場(原山集團)和魯山林場通過虛報危舊房改造項目資料,套取林區危舊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3789.95萬元。

  審計署在答記者問時介紹,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一些單位法紀意識淡漠、有意套取資金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由于安居工程資金籌集渠道多,相關部門審批上存在疏漏,資金撥付后跟蹤管理不到位,監管機制不健全,導致一些地方套取挪用資金;二是受財力不足、融資支持不到位等因素制約,有些項目資金籌集困難,缺乏按合同約定或工程進度及時付款的能力,形成拖欠工程款;三是住房保障與稅費征管部門信息不共享,缺乏協調銜接,造成一些安居工程項目不能按規定及時享受優惠政策;四是有的單位缺乏成本意識,在計劃不周詳的情況下盲目申請建設資金,有的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分配不夠科學合理,導致資金被挪作他用或閑置。

  針對以上情況,審計署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大對套取、挪用等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加大對拖欠、閑置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促使有關項目單位科學制定和執行融資計劃,確保安居工程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