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對于齊魯證券改名為“中泰證券”的說法已經傳了多年。對此有媒體認為,齊魯證券改名的起因或是因為一場糾纏多年的商標侵權官司。
早在2009年,齊魯眾合公司以齊魯證券南京太平南路營業部侵犯其“齊魯”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營業部停止使用“齊魯”字樣的服務標識;停止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齊魯”文字;賠償其經濟損失100萬元。因為齊魯眾和認為,2001年7月14日,山東省信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了“齊魯”文字商標。2008年4月20日,山東信達將“齊魯”商標許可齊魯眾合公司獨占使用。
上述商標案件經一審、二審及終審,法院裁定齊魯眾合公司敗訴。但齊魯證券的商標糾紛并未因此結束。敗訴后的山東信達公司選擇異地再戰,分別又在重慶和濟南再次提起商標侵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