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費由省政府下文件?熱企:一般調整執行物價局文件

  據記者查詢,該條帖子的魯09432號文件也是錯誤的。根據相關的公文規范,由山東省人民政府2015年下發的文件,開頭應為魯政發〔2015〕××號,而且記者在政府網站上也并沒有查詢到所謂的魯09432號文件。

  記者也從多家熱企獲悉,濟南供暖費、水費、燃氣費等市政公共用品的收費,“各市政企業一般根據各地的物價部門的文件來執行。”

  據一熱企負責人介紹,目前省城的供暖費收取根據都是濟南市物價局文件。如居民供暖收費的26 。 7元每平方米根據的是濟價格字[2008]113號文件。公建單位的收費根據的是濟價格字[2010]119號文件。

  為了配合去年新出臺的供暖條例,濟南市去年進行了供暖熱計量價格收費的調整,也是物價局出臺文件(濟價格字〔2014〕73號),對居民熱計量用戶的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進行了調整。

  根據各地慣例,供暖這種公共用品的價格調整一般由各地的物價部門組織實施,“一般不會由省政府直接下發文件,而且物價部門在調價時還應走一系列的程序,可能還要舉行聽證會。”省城一供熱企業負責人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