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8月28日訊(記者 馬云云 通訊員 王繼學)“80后”會計劉俐俐打起單位的主意,通過隱匿不入賬等方式貪污單位水電費、暖氣費等500余萬元,把這些錢全部據為己有。之后,她又把其中一部分以投資紅酒的名義借給一名同學,余款用于兩人購買轎車、奢侈品、旅游等。近日濟南市歷下區法院依法判決劉俐俐構成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零6個月。

  “接班”父親,當上了某研究院會計

  濟南歷下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3月,劉俐俐在擔任山東某省級研究院財務科出納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扣留單位水電費、暖氣費及部分職工集資款收據、調換收入憑證等手段,多次將其經手的現金收入隱匿不入賬,以此非法竊取單位水電費、暖氣費等共計540余萬元。劉俐俐將該款中的一部分以投資紅酒的名義借給其一名同學李辰辰,余款則用于二人購買寶馬車、旅游、購物等揮霍。

  案卷資料顯示,劉俐俐的父親生前是某省級研究院駕駛員,十幾年前出差期間因心肌梗塞搶救無效去世,被認定為因公去世,當時院領導班子同意等劉俐俐成年后,把她安排到研究院里或研究院下屬公司工作。

  2008年,劉俐俐會計專業大專畢業,與某省級研究院下屬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注明其被安排在某省級研究院計財部財務崗位。

  這樣的機會實在難得,但劉俐俐沒有珍惜。據劉俐俐講,李辰辰多次跟她說,姑姑投資一千萬元做某品牌紅酒的山東地區總代理,勸劉俐俐投點錢和她一起干,在利益的誘惑下,劉俐俐在2011年下半年開始從單位拿錢。